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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丨3次代购名表获利过万?当心沦为诈骗犯罪帮凶

在最高法列为惩治电诈犯罪的法治典型案例中,有些与电诈犯罪链条中洗白赃款行为有关。线丨心沦凶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次代苍南县新闻网夏可可一起案件,犯罪团伙就利用了“代购”二手奢侈品的购名手段洗白电诈赃款。

法院审理查明,表获被告人钟某2024年11月至12月,利过根据所谓的当为诈“上线”安排,短时间内多次往返广东、骗犯四川、罪帮湖南、法治重庆等地,线丨心沦凶以买家身份,次代先后三次线下约见在闲置品交易平台上出售奢侈品手表的购名卖家。

见面验货后,表获钟某要求卖家提供银行卡号,利过苍南县新闻网夏可可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之后,钟某编造等候女朋友转账或者要去银行处理等理由,让卖家等待转账收款。

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广进:在此期间,上游犯罪分子正同步实施诈骗,用被害人的银行卡给卖家汇款,造成正常交易的假象,而实际上把诈骗来的资金变成了奢侈品名表、黄金等贵重物品,完成了赃款洗白的过程。

在卖家收款后,钟某就会取走手表并邮寄至“上线”指定的地址,收取所谓的“跑腿费”后,删除手机聊天记录等信息。

经查,钟某三次代购手表,共涉及46万多元被骗资金,钟某本人从中获利13500元,但是,钟某到案后却声称自己对买表的钱款来源并不知情,只是赚个“跑腿费”。

兴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胡云慧:钟某和所谓的买表人根本就不认识,也没有任何交易平台的担保,对方怎么可能放心将价值几十万的名表给他来运送?所以我们认为钟某明知自己代拿名表的行为是犯罪分子洗钱的步骤,但为了高额报酬仍然一次次参与犯罪,所谓的“跑腿人”其实都是诈骗犯罪的帮凶。

最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相关部门也正在对指挥钟某的“上线”开展侦查。

兴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胡云慧:本案的几位手表卖家,因为案件的原因银行卡被冻结,自有资金使用受限。可能这些卖家内心还觉得比较冤枉,觉得自己就是在网络上卖一些个人物品,对方付款我交货,钱货两清能有什么问题?但是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了这一心理,引导你见面交易,脱离平台付款。看似方便,但其实把法律风险转嫁到了自己身上,埋下了隐患。所以我们提醒卖家,要通过正规平台进行钱款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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